为切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应对各类事故发生,近日,大理州应急管理局到剑川县、鹤庆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剑川县新民村青岩山石场、老君山镇新生采石场、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大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以及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对矿山边坡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机械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用电、消防器材、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13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责令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
检查组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开展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二是要汲取事故教训。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扎实开展非煤矿山边坡稳定性分析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研判、制定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边坡检查等安全生产制度,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和冒险作业。要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是要抓好重点工作。对边坡超过150米的露天采矿山要尽快建立健全在线监测预警体系,确保实现线上联网。要扎实开展汛期安全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是否按设计开采,矿区及周边山体裂隙发育情况、地质灾害状况。要对尾矿库坝体稳定情况、排洪系统维护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严格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健全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务必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要坚持企业负责人带班值守制度,汛期对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值守,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险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启动应急预案。发现重大险情应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