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优先开展“一省一市”评估与区划工作方案〉意见的函》(国灾险普办函〔2022〕4号)文件要求,云南省普查办全力推动楚雄彝族自治州“一省一市”综合评估与区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动。一是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风险普查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常务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王宁、省长王予波、常务副省长刘非对防灾减灾和普查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高位部署推动我省自然灾害防治和普查工作。二是强化协调。省普查办采取每周普查办例会、每日调度工作进展等方式,有序组织行业部门分阶段完成调查类、危险类、风险评估三类数据成果的汇交,实现了各行业部门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基本完成评估与区划任务(地震灾害房屋建筑、市政设施隐患评估图和森林火灾隐患分布图未推送到评估区划系统;煤矿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因系统原因无法进行评估,暂未完成)。三是组建团队。省普查办在“一省一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普查办进一步整合优化评估与区划团队,增强团队技术力量,建立起省级技术专家组、地方技术专家、第三方技术团队和地方各级普查办相结合的“3 1”工作团队,进一步强化评估与区划成果落地见效。
(二)加强统筹,严把质量。一是严把进度。为尽快完成云南省“一省一市”评估与区划工作任务,省普查办印发《“一省一市”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方案》,指导评估区划工作开展,方案内明确了试点评估与区划路径与方法、任务分工、目标成果,将各环节任务落实到关键时间节点,倒排任务工期,严格把控工作进度。二是注重质量。省普查办及牵头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检和综合性审核,组织技术人员对各行业部门提交的楚雄州普查数据、危险性数据和单项评估成果实行全覆盖质检。截至目前,5大灾种危险性数据综合报告,除地震10个县(市)外其他灾种单项评估成果已完成综合性质检核查工作。三是深入调研。为推进楚雄州“一省一市”评估与区划工作,省普查办组织成立5个调研检查组赴楚雄州10个县(市)开展调研检查工作,与各地普查办和地方技术专家深入交流,重点调研检查各地综合减灾能力评估权重、评估与区划各项成果落地、本土技术团队组建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三)探索流程,贴近实际。一是探索符合云南实际工作流程。省评估与区划技术组分别从组织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三个阶段组织开展,对调查数据进行确认核对,及时补充修正;开展综合评估与区划工作的实地调研对接,掌握各地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与各单灾种行业部门对接协调单灾种风险评估区划成果;统筹推进省级评估区划进度,组织开展综合评估与区划相关图件制作和报告编制。二是结合地方实际细化报告内容。组织省评估与区划专家赴各地开展成果报告专项调研工作,征求地方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与州、县(市)普查办一对一对接交流,把地方的需求和建议纳入到成果报告编制中,形成符合当地实际的评估与区划成果报告。三是结合成果内容开展针对性培训。省普查办评估与区划团队根据成果图件和成果报告内容对州、县(市)普查办相关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评估与区划工作流程、技术分析方法、软件操作、权重打分地讲解,同时针对成果审核流程,包括初审、协同审查、技术审核、审定、备案等开展针对性培训。
(四)注重总结,推进应用。一是总结试点经验。“一省一市”评估区划工作进一步验证了州、县(市)两级评估区划的技术流程,锻炼了评估与区划技术队伍,初步掌握了多层级评估区划协同实施流程,验证了多层级评估区划结果的科学合理性。省普查办积极总结经验,印发了《云南省综合评估与区划工作指南》《云南省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二是开展全面评估区划。在总结“一省一市”评估区划工作的基础上,省普查办已于6月6日邀请国务院普查办专家开展全省评估区划培训,在《中国应急报》《云南日报》和云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展普查宣传,筹备开展全省普查摄影大赛,开展省级数据库建设,建立了评估区划工作专区,推进全省综合评估区划工作全面铺开。三是推动成果落地。省普查办在推动“一省一市”评估区划工作同时,积极推动普查成果落地。目前,我省部分行业和地区推出了一批具有地域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应用成果。如:省自然资源厅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向“隐患点 风险区”转变,构建“隐患点 风险区”双控模式。省水利厅将普查成果及时运用到水库调度、防汛抗洪、抗旱保民生等各个水旱灾害防御的各领域。昆明市将普查成果纳入“智慧应急”综合系统等。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一)评估与区划系统使用不便。综合评估与区划系统使用中存在数据加载卡顿、出图缓慢、制图无法保存等问题,行业部门的单灾种评估区划系统中林草部门系统部署本阶段仍未完成,煤矿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因系统原因无法出图以及开展报告分析。
(二)数据整改跨度时间长。针对试点评估与区划工作中存在的系统数据不合理或者缺失等情况,省普查办及相关行业部门均要求对调查数据进行整改完善,数据整改后再次推送、质检审核,故在数据推送上时间进程有所拉长。
(三)评估数据存在缺失情况。初步成果图件中存在地震灾害房屋建筑、市政设施隐患评估图缺失,森林火灾隐患分布图缺失的情况,待缺失数据整改和制备完成后进行进一步优化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普查办将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再接再厉,毫不松懈地推进普查各项任务完成。一是修改完善“一省一市”评估区划成果。解决前期评估区划工作中数据缺失、数据不合规、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在现有初步成果上进行优化完善。二是总结凝练“一省一市”评估区划经验。从数据准备、数据汇交、专家打分、成果制备、成果反推验证等各个工作阶段出发,梳理分析每个阶段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进一步总结凝练评估区划流程技术路线,用以指导开展全省评估与区划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全省评估与区划工作。按照《云南省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评估区划工作省市县三级沟通对接,通过分区技术指导、技术专家下沉基层等方式推进全省评估与区划工作。四是切实加强技术队伍和数据库建设。推进省级评估与区划核心技术团队建设,督促各地建立本土技术专家团队,全面参与到评估与区划权重赋值、数据溯源、成果审核等工作当中来。五是稳步推进普查成果应用。积极扩大普查成果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力争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应用成果,充分发挥普查成果的效益,进一步提升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