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普查办召开第11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省级技术组工作视频会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凯发旗舰

国务院普查办召开第11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省级技术组工作视频会议
2022-10-14 16:34:00     来源:国务院普查办

10月13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普查办)召开第11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省级技术组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普查办主任郑国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通报第10次视频会议近四个月以来各地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总结“一省一市”评估与区划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重点研究加快推进省级评估与区划、基础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了第10次视频会议以来普查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各地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统一部署,持续高位推动普查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调查数据质检和汇交工作,为评估与区划工作奠定基础。扎实做好“一省两市”“一省一市”工作,进一步打通省级评估与区划工作流程,指导地方夯实技术支撑能力。优先启动5省份评估区划工作,为全国省级评估与区划工作做示范,编制省级成果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和综合报告模板。积极推进基础数据库建设,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全面推进普查成果应用工作,筹备普查成果应用第二次全国交流会。

会议要求,各地普查办要保持定力和推进力度,继续发挥好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作用。要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处理好评估与区划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关系,压实各类数据成果质检责任,发挥地方评估与区划专家技术力量作用,做好成果审核工作。要落实落细方案,加快推动地方基础数据库建设。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普查成果应用,精心谋划普查成果应用场景,推出具有行业特色或者地域特色的成果。要强化责任,保证普查数据成果安全管理,谋划预总结和成效评价工作。

会上,北京、黑龙江、浙江省(市)普查办作了交流发言,国务院普查办技术组组长史培军教授就技术支撑保障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国务院普查办领导、各工作组和技术组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查办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