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开展本次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摸清云南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云南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有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省、州市、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各州、市、县、区。
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1-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