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6月30日,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普查办)组织召开我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应急厅副厅长、省普查办主任李存贵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7个牵头部门和双柏、建水、盈江3个试点县风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省普查办副主任肖丽明通报全省风险普查工作推进情况,技术组组长叶燎原教授对技术支撑工作进行了部署,省普查办主任李存贵对下步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做好组织保障,各级普查办要加强统筹,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强化对普查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二是要做好资金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地方资金保障,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将普查工作经费作为年度新增的财政支出刚性项目。三是要做好方案保障,根据国务院普查办工作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因地制宜编制普查实施细则,确保细则科学合理、可行。四是要加强动员,积极引导基层力量协助做好普查工作。五是要做好数据成果共享,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和数据,对标对表普查任务清单,整合共性任务,优化资源配置。六是要加强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轮普查培训,确保普查工作人员有序推进。七是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风险普查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会议主会场设在省应急管理厅,各州(市)、县(市、区)普查办以视频连线形式设立分会场。省、州市、县三级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技术组专家参加会议。下步,省普查办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科学高效开展好风险普查工作,为有效防治自然灾害,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