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省级财政紧急下达3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支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玉溪市、昭通市、迪庆藏族自治州、临沧市、曲靖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昆明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9个州(市)开展防汛救灾,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