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经营主体、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推动政策直达快享,现就《政策措施》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每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省“两会”明确的经济工作年度重点任务细化为具体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2012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坚持每年“两会”后及时印发推动经济稳增长或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尤其是2023年,省人民政府制定实施了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5条、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恢复和扩大消费30条等系列政策措施,在培育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三大经济”、推进重点产业发展、释放内需潜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民生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我省经济持续恢复、稳中有进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经济发展保持稳中向好态势,迈稳了“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第一步。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承上启下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今年经济工作的安排部署,省人民政府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从产业提质增效、扩大有效投资、激发消费潜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对外开放、民生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在广泛收集资料、深入开展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2024年的《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提出7个方面28条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提出支持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支持推动科技创新赋能、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8条政策措施。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提出高质量推动项目谋划建设、积极扩大民间投资、全力抓好产业投资3条政策措施。
(三)不断激发消费潜力。提出持续扩大文旅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提振大宗商品消费3条政策措施。
(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营主体提质增量。提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经营主体培育、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4条政策措施。
(五)提高金融服务质效。提出拓展云南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应用、强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优化外贸金融服务3条政策措施。
(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支持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加快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大力发展口岸经济3条政策措施。
(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出全力保障就业稳定、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优质教育、医疗和养老服务供给4条政策措施。
三、主要特点
(一)立足于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拓展发展的厚度。《政策措施》力求推动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变。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予以奖补,对新增设施农业贷款给予贴息;围绕发挥绿色能源优势作用,提出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申请核发,推进绿证在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能耗调控等方面的应用;围绕云南丰富的文旅资源,提出用“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文旅品牌统领整合云南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历史文化、特产美食等得天独厚的文旅资源,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牵住当前经济工作的“牛鼻子”,加大转型的力度。要实现经济发展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关键是要调结构、促转型、增动力。《政策措施》明确提出用好6亿元省级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明确提出制定科技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推动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明确提出研究制定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2.0版,巩固投资项目结构优化调整成果;提出研究制定一体推进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经营主体从多起来、大起来向强起来、活起来转变。
(三)力求用好改革办法、开放路径,延展工作的深度。《政策措施》十分注重用好改革办法、开放路径推动工作,向内发力、挖掘潜力、释放活力。结合我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际,提出不断健全“源网荷储”电价体系,研究出台新型储能价格政策;提出推进财政涉企资金政策应上尽上融信服平台,推动贷款贴息政策在平台上逐步实现免申即享;提出延续实施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的政策。聚焦辐射中心建设和口岸经济发展,提出支持昆明、曲靖2个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和磨憨、河口、瑞丽3个沿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围绕发挥中老铁路黄金线路效应,提出支持中老铁路产运贸一体化发展。
(四)着力推动发展成果更加可感可及,彰显民生的温度。《政策措施》坚持兜牢兜准兜实民生底线,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统筹省级财政奖补资金3.5亿元和一定规模的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城乡绿化美化;安排省级财政资金6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针对“一老一小”问题,提出要分类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深入实施惠老阳光工程,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等。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