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省应急厅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持续加强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实现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牵头处室:执法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2.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推进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3.加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体系建设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布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责任处室: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处、减灾处、调查统计处等相关处室。)
4.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厅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5.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形成主动公开目录,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各处室。)
6.系统梳理省应急厅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发布,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同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逐步整理形成省应急厅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处;配合处室:新闻宣传处、科技信息处等相关处室。)
7.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文件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息等重要政策,积极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形式发布权威解读,清晰传递政策内涵、正确释放政策信号,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做好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职责,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进行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处;配合处室:各处室。)
8.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机制和督促约束机制,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处;配合处室:各处室。)
二、制度建设方面
9.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有关要求,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编制我厅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公开流程、公开途径和方式。(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
10.完善内部制度,建立健全我厅政府信息工作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申请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各处室。)
三、平台管理
11.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规范门户网站建设,合理设置栏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及时发布并实施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等级保护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有关工作,抓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牵头处室:新闻宣传处;配合处室:科技信息处等相关处室。)
四、业务培训及考核
12.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加强对各处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考核,考核结果年底通报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