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调整工作的函》,省应急管理厅结合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现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30天,相关意见建议,请回复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邮箱:ynsyjtjzc01@163.com。
附件: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