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1月至11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37起、死亡921人、受伤326人,同比分别减少183起、141人、63人,下降17.94%、13.28%、16.2%。其中,较大事故20起、死亡75人,同比分别增加3起、8人,上升17.65%、11.94%;未接报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工矿商贸事故229起、死亡258人,同比减少25起、30人,分别下降9.84%、10.42%。其中,煤矿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3起、14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1起、死亡25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建筑业事故127起、死亡140人,同比减少18起、19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2起、3人;工贸行业事故48起、死亡56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5起、死亡人数持平;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2起、死亡27人,同比增加2起、7人;烟花爆竹未接报事故。道路运输事故555起、死亡595人,同比减少144起、103人,分别下降20.6%、14.76%。铁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6起、4人。其他事故46起、死亡62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起、死亡人数持平。水上交通、民航飞行、农林牧渔业未接报事故。
较大事故:道路运输12起、死亡43人,同比增加5起、18人;建筑业2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1起、5人;工贸1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1起、6人;工矿商贸其他1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其他行业4起、死亡16人,同比增加2起、7人。
三、地区事故情况
1月至11月,10个州(市)发生较大事故:曲靖市3起、死亡13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大理州3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1起、2人;昆明市2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2起、7人;楚雄州2起、死亡6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红河州2起、死亡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德宏州2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2起、8人;省直管区2起、8人,同比增加2起、8人;玉溪市1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3人;昭通市1起、死亡6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丽江市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文山州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1起、3人。各州(市)事故总体情况详见下表:
四、11月份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1月份,全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7起、死亡63人,同比减少33起、27人,分别下降36.67%、30%,已连续48个月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11月份,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事故16起、死亡17人,同比增加4起、5人;金属非金属矿山共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三是工矿商贸行业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安全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11月份发生的22起工矿商贸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共11起,占50%。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特殊作业缺乏现场监护,“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
五、工作建议
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保持见微知著的敏锐性,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闭环管理、一盯到底。三是针对冬季突出风险,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进入冬季,部分地区迎来低温冰冻、雨雪大雾等极端天气,要切实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强化灾情监测预报、风险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冬季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