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国试点推进视频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12月31日,省普查办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对云南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省普查办主任、省应急厅副厅长李存贵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省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林草、气象、地震等省普查办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分管领域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
会议强调,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上来,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完成好普查任务。二是切实强化综合统筹,进一步健全各成员单位之间任务协同、数据信息共享、宣传培训、成果汇交等工作机制,实现普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三是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开展好试点工作调研,加大对试点普查工作的指导,及时提炼总结经验,探索切合云南实际的普查组织模式。四是强化配套保障措施,省普查办和各普查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普查经费预算申报、各系统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普查宣传培训、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全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顺利推进。五是切实谋划数据应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工作原则,及时将验证后的数据按一定工作规则共享,通过数据共享和融合,真正在相关行业领域发挥普查数据的效益。
省普查办26家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普查专家组部分成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