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凯发旗舰

发布时间:2020-03-25 14:19:00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主要职责

1.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农业、水利、电力、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有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相关行业和领域、中央驻滇单位(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安全生产巡查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4.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5.综合分析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制定、修订等有关工作。参与拟订省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7.承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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