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归口负责厅立法工作。
2.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拟订执法监督制度,对有关执法活动组织开展综合监督和专项监督。承担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3.组织指导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4.负责行政许可综合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等有关工作,指导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5.组织拟订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地方性标准,归口管理地方性标准工作。
6.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负责重要政策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厅机关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室工作。
8.承担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要公文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9.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10.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审核工作。
11.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除外)的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指导监督高危行业中央驻滇单位(企业)、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工作。
12.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