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拟订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非煤矿山行业领域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非煤矿山专用设备检测检验机构专业能力鉴定工作。
3.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4.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
5.依据职责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和尾矿库闭库工作。
6.参与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非煤矿山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7.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