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主要职责
1.拟定省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协同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
2.参与拟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3.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6.组织指导地震和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工作。
7.组织指导地震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8.参与地震和地质灾害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
9.承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