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应急函〔2024〕77号
王秀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提案》(第06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齐驱并进,建议综合考虑地方地域特征,适时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文件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要求”的建议。
省人民政府正在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细化云南省的具体措施,拟制定出台《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在《若干措施》中我省根据国家要求细化实化了我省具体办法,弥补了《实施意见》在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矿权方面的缺陷,规范了矿山从设立到生产直至消亡的全过程管理,是对《实施意见》的深化和补充,可以较好地解决您关注的规范非煤矿山转型升级问题。目前《若干措施》公开征求社会各级意见等工作已结束,并已上报省政府,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关于“强化指导帮扶,出台分类指导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加快推动矿业转型发展和绿色矿山建设”的建议。
省应急管理厅历来高度重视对基层的指导和帮扶,特别是在彝良县发展矿业经济方面,多次派出专家进行点对点帮扶,为彝良县确立矿产资源为经济支柱作出了应有贡献。今后,省应急管理厅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帮助彝良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彝良县的实际需求,采取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等形式对彝良县在发展矿业经济方面持续给予支持,确保彝良县矿业经济持续稳定良好地发展。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