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洱市思茅区苗苗幼儿园
(一)存在重大隐患:
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显示屏损坏;
2.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故障;
3.火灾报警控制器未安装打印纸;
4.水泵房消防电话故障;
5.部分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
6.四层布置儿童活动用房。
(二)督办单位:
思茅区消防大队
(三)整改措施:
1.及时修复损坏和出现故障的消防设施设备;
2.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
3.搬离四楼的儿童活动用房。
(四)整改期限:
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二、云南锦尚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存在重大隐患:
除尘器现场没有粉尘清理制度、除尘器粉尘积聚多。
(二)督办单位: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三)整改措施:
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按照《粉尘防爆规程》要求进行整改。
(四)整改期限: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三、澜沧华峰足浴中心
(一)存在重大隐患: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楼梯间未设置为封闭楼梯间。
(二)督办单位:
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整改措施:
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将疏散楼梯间设置为封闭楼梯间。
(四)整改期限:
2024年7月25日前完成整改。
四、澜沧华飞家具店
(一)存在重大隐患:
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二)督办单位:
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整改措施:
按规范要求增设一处安全出口。
(四)整改期限: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五、澜沧景上家私家具店
(一)存在重大隐患:
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二)督办单位:
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整改措施:
按规范要求增设一处安全出口。
(四)整改期限: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六、孟连县民族历史博物馆
(一)存在重大隐患: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督办单位:
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整改措施:
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四)整改期限:
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七、西盟勐卡温州超市
(一)存在重大隐患:
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该场所建筑面积450平方米,仅设置1部疏散楼梯。
(二)督办单位:
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整改措施:
在场所二层增设通往一层户外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四)整改期限:
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整改。
八、西盟佤族自治县幼儿园(勐梭分园)
(一)存在重大隐患:
1.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人数不足;
2.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损坏;
3.电器机房气体灭火系统损坏;
4.室内消防栓和喷淋消防水泵损坏;
5.备用稳压泵损坏。
(二)督办单位:
西盟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整改措施:
1.值班人员参加从业培训,持证上岗;
2.对损坏的自动消防设施、供水设施进行维修,确保运行正常。
(四)整改期限:
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整改。
九、镇沅星辰凤大酒店
(一)存在重大隐患: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3.稳压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4.水泵房积水,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二)督办单位:
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整改措施:
1.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进行维修,确保系统完好有效,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2.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进行维修,确保系统完好有效,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3.将稳压系统故障进行维修,确保系统完好有效,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4.按规定清理水泵房积水,使消防水泵处于正常联动状态。
(四)整改期限:
2024年7月25日前完成整改。
十、江城曼和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一)存在重大隐患:
1.防火门损坏15处(共计24处);
2.消防车通道被封闭;
3.疏散楼梯间下使用易燃板材做隔断;
4.备用电源无法自动切换;
5.消防联动消防广播无法启动。
(二)督办单位:
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整改措施:
1.针对防火门主体大面积损坏的进行更换、相关功能无法实现的进行维修或恢复;
2.对设置于消防车通道上的障碍物进行拆除;
3.拆除易燃板材;
4.将备用电源故障进行维修,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5.将消防联动广播故障进行维修,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四)整改期限: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十一、澜沧上允天隆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一)存在重大隐患:
1.酒店客房外墙设置防盗窗;
2.三层未设置封闭楼梯间;
3.室内消火栓水压低;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瘫痪。
(二)督办单位:
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整改措施:
1.拆除酒店客房外墙防盗窗;
2.三层楼梯按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
3.将室内消火栓系统故障进行维修,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4.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进行维修,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5.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进行维修,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四)整改期限: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十二、普洱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存在重大隐患:
1.矿井处于正常建设,主通风机未连续运转;
2.矿山 1310m中段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
3.矿山东集中运输巷一氧化碳超限(125ppm),现场安全员未发出停工撤人指令(迎头施工的作业人员仍在作业);
4.矿山未保存矿井开拓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通信系统图、压风、供水、排水系统图;中段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未做到每1个月更新;矿山绘制的现状平面图与实际不符,未绘制1310m中段至1330m中段的回风上山;
5.矿山2023年未开展主要通风机反风试验;
6.矿山未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未设置防治水机构,未建立探放水队伍,未进行探放水设计;
7.矿山 1360m中段首采工作面动火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和动火作业票。
(二)督办单位: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三)整改措施:
1.立即开启主通风机,保证主通风机连续运转;加大设备的检查维护力度,提高矿井值守人员的责任心,确保主通风机开、停传感器运行良好,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通知井下撤出作业人员,同时采取措施对通风机进行处理,严禁随意关停主通风机,否则将严肃追责;
2.投入资金,安排第三方机构建立健全1310m中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并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3.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公司定于4月22日组织全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学习,由总经理亲自主持,重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各级管理人员如何依法组织生产,如何做到安全为天,生命至上。同时对当班现场安全员进行处罚,让各级管理人员受到深刻的教育,同时确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4.从4月起,技术人员必须如实绘制开拓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通讯系统图、压风、供水、排水系统图、中段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中段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做到每1个月进行更新;对现状平面图与实际不符的按实际进行绘制到位;
5.公司制定反风试验方案,将于2024年5月3日进行反风试验,由总工程师负责指挥,停止矿井生产,做到井下无作业人员,安排4名技术人员进行反风试验,测定反风数据,并对反风试验结果形成试验报告备查;
6.成立防治水机构,任命陈志伟为防治水技术员兼组长,配齐3名有经验的钻探员工,对1360中段西穿掘进施工进行探放水设计,然后严格按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工作;
7.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11月22日印发的《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动火作业票,凡需进行动火作业的,负责人要申请动火作业票进行审批,由机电技术员对动火作业人员贯彻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参与人员均要学习签名,技术员要现场监督落实到位,完工后资料存档备查。
(四)整改期限: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