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近期较大事故的警示通报
云安办函〔2019〕68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月11日14时05分,一辆车牌号为川u36463的旅游大巴车,核载人数37人,实载30人(包括驾驶员),从松潘县出发往成都方向,行驶途中被山上滚落的飞石击中,导致车辆失控,滑入路边草坪,造成8人死亡、16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19〕18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通报的通知》(云安办函〔2019〕68号)要求,狠抓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严防发生类似事故。
二、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和桥梁、隧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及时排查坠石(飞石)威胁、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安全通行的风险隐患。在暴雨天气、能见度过低、有泥石流、坠石(飞石)威胁等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旅游景区和高速公路要采取限速限行或关闭措施。
三、强化重点车辆管控。加大“两客一危”、校车和其他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点路面执法力度,重点加大对通行条件差、地质灾害突出路段上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和提醒告知力度。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地要通过微信、短信、电视、电台、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信息引导。督促辖区内重点企业抓好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强化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提高驾驶员雨天条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有效管控负面、虚假信息。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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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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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防范工作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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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应急办函〔2019〕3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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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岗位考生成绩.xls
评价检测岗位考生成绩.xls
计算机岗位考生成绩.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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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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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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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较大事故的警示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