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省财政厅向保山市隆阳区、昭通市彝良县、曲靖市陆良县、德宏州芒市、迪庆州维西县下达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各10万元,专项用于走访慰问受灾困难群众。要求务必于春节前按既定标准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挤占、挪用。切实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