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2年,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20起、死亡1157人、受伤417人,同比分别减少352起、399人、178人,下降23.91%、25.64%、29.92%。其中,较大事故18起、死亡70人,同比减少15起,47人,分别下降45.45%和40.17%;未接报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工矿商贸事故276起、死亡309人,同比减少108起、108人,分别下降28.13%、25.90%。其中,煤矿事故9起、死亡20人,同比增加4起、14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0起、死亡26人,同比减少12起、8人;建筑业事故158起、死亡171人,同比减少81起、83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4起、4人;工贸行业事故59起、死亡62人,同比减少16起、18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1起、死亡21人,同比减少7起、17人;烟花爆竹未接报事故。道路运输事故772起、死亡765人,同比减少259起、309人,分别下降25.12%、28.77%。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铁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10人,同比增加4起、4人。农林牧渔业事故11起、死亡11人,同比增加4起、1人。其他事故47起、61人,同比减少3起、4人。
较大事故:煤矿3起、死亡14人,同比增加3起、14人;金属非金属矿山2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1起、5人;建筑业3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2起、4人;道路运输8起、死亡28人,同比减少8起、31人;其他类2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3起、9人。其余行业未接报较大事故。
三、地区事故情况
2022年,9个州市发生较大事故:大理州4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2起、6人;曲靖市3起、死亡14人,同比增加1起、7人;玉溪市2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1起、4人;楚雄州2起、死亡7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红河州2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1起、2人;文山州2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3起、11人;昭通市1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4起、11人;临沧市1起、死亡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迪庆州1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各州市事故总体情况详见下表:
四、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及问题分析
(一)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两个双下降”。2022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9%、25.6%;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5.5%、40.2%;连续37个月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反弹,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煤矿事故多发频发。煤矿行业共发生事故9起、死亡20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14人,上升80%、233.3%,其中较大事故3起、死亡14人,同比增加3起、14人。暴露出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盲目赶进度、抢产量、冲效益,隐蔽性灾害治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深不细不实,安全管理跟不上,风险隐患突出。二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反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共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4起、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80%。暴露出部分企业在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和检维修、外来施工队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和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三是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屡禁不止,事故不断发生,甚至还发生了2起因盗采矿产资源引发的较大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暴露出一些不法分子在矿产品价格高企的情况下屡屡以身试法、铤而走险,非法开采行为猖獗,也反映出部分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未严格落实关闭矿、停产矿的盯守、巡查制度,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未形成有效合力和长效机制,以致非法违法盗采行为屡禁不止。
五、工作建议
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当前受世纪疫情、复杂外部环境冲击和冬季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加之能源保供、春运压力增大,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任务更为艰巨繁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务必高度警醒、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百日攻坚”系列行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9项具体举措,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