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动态(第25期)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凯发旗舰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动态(第25期)
2024-08-26 14:58:52     来源: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我省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

针对我省非煤矿山“小、弱、多”、一般事故多等短板弱项,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聚焦“两个根本”,从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控等8个方面,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出明确的措施要求,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落地见效。一是细化工作目标。明确提出到2024年底全省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2780座以内,2025年底控制在2490座以内,2026年底控制在2000座以内,并打造一批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2024年至2026年,实现全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15%以上。二是强化源头管控。提高露天采石(砂)准入门槛,除硅石、石英砂等特殊需求矿产外,停止新建开采规模低于100万吨/年的露天采石(砂)场。将现有采石(砂)场最小开采规模提高到50万吨/年,达不到该标准要求的,给予3年过渡期实施升级改造,到2026年底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由属地县级政府积极引导退出。严格执行最小(低)开采规模标准,除前述规定的采石(砂)场外的其他非煤矿山,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上限标准。对现有矿山达不到最小(低)开采规模标准的,给予3年过渡期实施升级改造,到2026年底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由属地县级政府积极引导退出。科学合理设置矿权,对矿产资源勘查程度和矿山安全距离达不到有关规定、开采相互影响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新设采矿权的情况提出了刚性约束。三是强化转型升级。以县为单元,由各县级政府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信、林草、水利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分别给每一座非煤矿山贴“四个一批”(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标签,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明确是保留、改造、整合还是关闭,并附相关理由,在充分征求意见、强化政策宣传、科学合理规划优化矿山布局基础上,由县级政府报州(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到2026年底,原则上各州(市)非煤矿山数量要在2023年的基础上压减30%以上。四是强化清理处置。常态开展非煤矿山清理处置,市、县两级政府依法对不符合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审批等办理条件的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清理处置,对不符合保留条件的依法关闭退出;对继续保留的,各有关部门指导非煤矿山企业限期完善相关手续,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加快办理。通过对长期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和清理处置,有效解决历史上形成的“僵尸矿山”问题。五是强化责任落实。扣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非煤矿山企业在建强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同时,其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必须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否则,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应急管理部执法小分队明察暗访帮扶指导云南安全培训考试工作

8月12日至14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察专员余德旋带队的执法小分队以明察暗访形式对我省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执法小分队深入昆明、楚雄、大理等州(市)的3家培训机构和3家考试点,全面对应《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听取情况介绍,查看场地设备,审阅档案资料,调取监控视频,电话回访学员,分析台账数据,现场指导帮扶,对培训考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业务流程、档案管理、培考实施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对培考工作的缺陷给予了具体帮扶指导。执法小分队及时反馈检查意见并强调,要深入推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两个专项治理”,全面执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加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加快培训考试规范化建设速度,坚决清退淘汰不合规不达标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着力规范安全培训考试工作,切实帮扶企业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旭斌参加检查。

省文化和旅游厅抓紧抓实汛期暑期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多措并举筑牢汛期、暑期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防线。一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安全预警。紧盯汛期、暑期文旅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天气变化、群众出游规律等特点,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向全省文旅系统转发预警通知。二是及时开展风险研判,细化防范措施。紧贴汛期、暑期安全形势任务变化特点,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对全省汛期、暑期旅游旺季文旅行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周密部署防范应对措施。三是突出汛期文物安全,狠抓专项排查。组织全省文旅系统开展汛期文物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联合督导检查,排查整改问题隐患565处。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消防演练275次,1016家文物博物馆单位参与演练。四是狠抓设施设备管理,确保游客安全。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内“步步惊心”、索道、热气球等高空特种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及大型游乐设施、漂流等涉水项目安全管理,动态更新a级旅游景区内特种设备底数,联合有关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高空项目安全开展专项排查,责成相关经营单位限时整改。五是紧盯重点领域安全,抓实整治攻坚。组织全省文旅行业在8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专项行动,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世界文化遗产等开展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隐患排查整治。六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夯实安全基础。召开全省旅行社负责人及导游安全教育视频会议,对全体人员开展严格把好“产品设计关、组团关、落地关、行程关、保险关”等方面安全教育,组织全省各级旅行社、导游协会,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七是强化安全督导检查,压紧压实责任。组织暗访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紧盯汛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攻坚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历史隐患整治情况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压紧压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省网约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为加强网约车行业的规范管理,保障乘客安全出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自去年12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八个月的网约车规范经营及安全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行业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为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聚焦问题导向,周密安排部署。多次召开会议,就网约车行业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十个一”的工作思路。各级交通执法机构成立领导机构及工作专班,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交通执法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引导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依法依规经营。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执法监管,严惩违规行为。行动期间,全省各级交通执法机构累计开展上路入户监督检查7174次,出动执法车辆12706车次、执法人员81666人次,累计督促网约车平台自查及整改问题隐患2048个。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网约车交通违法19.5万起。四是推动合规化进程,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整治,网约车合规化进程明显加快,全省网约车平台数量增至102户,核发《网约车经营许可证》729本,新增网约车运输证4775辆,驾驶员证13471人。双合规完成订单率上升至54.37%,排名全国第21位,较整治前提升5位。

省应急管理厅深入推进钢铝粉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对云南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和粉尘涉爆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有关意见,全面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对全省钢铝粉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文件要求,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要聚焦隐患抓整治,对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标对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整改责任“两张”清单,聚焦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帮扶,采取“边服务边反馈”“服务示范并行”模式,针对性地开展钢铝粉企业帮扶指导工作。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巡查预警、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通报、督办、约谈、警示、曝光力度,帮扶督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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