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印发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
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我省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加强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8月13日,《若干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国材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解读文件。
会议指出,《若干措施》主要包括8部分,共19条措施。从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控、规范行政许可、推进转型升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压实属地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等8个方面,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出明确的措施要求,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减量提质、强基固本,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会议强调,《若干措施》提出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必要措施,是落实“两个至上”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解决云南省非煤矿山“小、弱、多”状况,有利于解决非煤矿山历史遗留的积弊,有利于从根本上破解非煤矿山安全领域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对进一步推动我省非煤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一步,我省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从强化依法依规治理、矿山行政许可、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灾害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风险,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绿色、环保、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非煤矿山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省安委办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约谈会
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约谈会,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杨永耀主持会议并讲话,有关州(市)作表态发言,省级有关部门提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但交通运输领域发生多起涉及学生、客运车辆等道路交通事故,个别地区较大事故和敏感性群死群伤事故较为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会议强调,要深化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力以赴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省69项具体举措,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持续深入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建设、抓风险管控、抓隐患治理、抓帮扶指导、抓精准执法、抓责任落实,全面夯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云南省高效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消地协作”专项督导检查
5月至7月,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采取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的方式,对省内156家重大危险源企业、343个重大危险源进行1轮全覆盖督导检查。为提高质量、突出效果,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采取系列措施全面推进。一是强化组织。共同深入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消地协作”专项督导检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培训、部署,讲清工作要求、排查重点、依据标准、时间安排等,并鼓励企业自查发现重大隐患。二是强化协同。抽调应急和消防人员组建工作专班,按照“线上建档、线下‘四不两直’、综合评价”的总体要求,实行在线巡查、信息共享、互通情况,全过程调度指挥检查督导和隐患整改,确保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有效推进。三是强化督导。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联合组织专项检查,并邀请专家参与,边检查边示范边指导,全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强化宣传。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保山市、昆明市、玉溪市等应急管理局均在地方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刊登主要工作情况,宣传有关经验做法,并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本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导检查共排查发现隐患问题4644项、已整改4268项、整改率91.8%,实现了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单元100%覆盖、企业对标自查率达到100%、市级层面交叉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并对10家企业跟踪执法,消除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提升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可靠性。
省应急管理厅严厉打击安全培训机构弄虚造假
2023年11月,省应急管理厅接群众举报昆明某安全培训机构存在“培训考试走过场、搞虚假培训、学时造假”等问题。2024年3月经立案调查核实,该培训机构组织的高处安装、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等3类特种作业工种5个期次197人次培训中,制作了虚假的培训计划、课程表、签到表,在培训学时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对部分培训学员的《云南省特种作业人员取证申请表》出具了“经审查,符合申办特种作业操作证条件”的虚假结论。该培训机构违反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6月依法作出对该培训机构罚款8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9822.60元,对该培训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罚款30000元,对该培训机构的教学直接负责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昆明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8月6日,昆明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落实8月1日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抓好防汛关键时期防范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伟出席会议并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指出,昆明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稳定,连续112个月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但事故总量依然较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重大工作部署,是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必须完成好落实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攻坚整治,对高危行业企业和安全生产基础差的企业开展“一企一策”帮扶。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原则,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督导警示,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交办整改和跟踪督办,确保治本攻坚末端闭环。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守安全底线,坚决打赢防汛关键期安全防范这场硬仗。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历来是事故灾害多发易发期,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紧盯矿山、化工、工贸、交通、消防、旅游、城市运行等方面,做到责任到位、监测预警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应急准备和处置到位,全力防范和遏制事故灾害发生。
昆明市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警示教育
近日,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召开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警示教育会,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等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盘龙区“7·22”事故情况,盘龙区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分别汇报汲取事故教训,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其他参会单位分别分析了自建房、燃气,公交客运、出租车、网约车、轨道交通等城市交通运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电动车整治等消防,城市交通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等城市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7·22”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对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工作做出指示批示,市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市安委办印发《关于立即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省安委办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实抓细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会议要求,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举措落实落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安全风险的底线和红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部署,扎实开展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建设,确保治本攻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主动履行职责,全面维护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用法治方式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秩序,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