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通 告
2019年 第3号
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云安监管〔2018〕13号)规定,经审核,将沧源佤族自治县莲花塘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从2019年9月8日起至2020年9月7日止。
特此通告。
附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9月19日
附件
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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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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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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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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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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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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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莲花塘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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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莲花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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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3092721964501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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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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