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第2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将云南三元德隆铝业有限公司等6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年。
特此通告。
2017年9月18日
附件列表:
黑名单信息采集表.doc
2017年2号通告附件.xls